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新城储备土地文物发掘土方配合服务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泾河新城储备土地文物发掘土方配合服务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泾河新城储备土地文物发掘土方配合服务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新城储备土地文物发掘土方配合服务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泾河新城储备土地文物发掘土方配合服务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泾河新城储备土地文物发掘土方配合服务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1)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2)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和投标递交实际方式为:①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后缀为SXSZF的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可通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一→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可登录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完成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4)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 101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1707室,咨询电话:029-89608985。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029-36385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1303室
联系方式:029-89627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雪、张小娜、李玉萍
电话:029-89627187